老师您好,一年前我公司进口一批药品原料药,由于在国内滞销,且临近原料药有效期,需要供应商更换同等量的货物给我们,我们将这批临近效期的货物退给供应商,请问这种情况
问题:老师您好,一年前我公司进口一批药品原料药,由于在国内滞销,且临近原料药有效期,需要供应商更换同等量的货物给我们,我们将这批临近效期的货物退给供应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无代价抵偿货物吗?再进口时可以减免关税及增值税吗?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向海关申报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进出口手续。根据规定: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http://zhenjiang.cpa.js.cn/fuwu/24589.html
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向海关申报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进出口手续。根据规定: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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